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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记读后感

2019-01-05 10:25:07  本文已影响人 
 《浮生六记》读后感

        把《浮生六记》译为白话文的张佳玮,这样评价此书:“倘若说《金瓶梅》全书,可以当作明时市井风物的百科全书来看,《浮生六记》也可以当作乾隆年间苏州书生家庭市井的一幅卷轴画来欣赏。”林语堂评价此书作者沈复的妻子陈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羡慕沈复陈芸伉俪情深之余,复又叹息夫妻二人某些品行,如吃米饭嚼到砂粒,硌得人牙齿酸疼。
   先说陈芸。沈复的父亲在外地做幕僚,沈复相陪。沈父羡慕朋友“挈眷居焉”,就对朋友说“儿辈果能仰体亲意,当于家乡觅一人来”,希望儿子为自己找个小妾。沈父的朋友转达给了沈复,沈复立刻“密札致芸”,让陈芸来办此事。陈芸马上托媒人物色,“得姚氏女”,并由沈复“接取”到了沈父身边。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像陈芸后来主动为夫纳妾?沈复的母亲当然会生气,并迁怒陈芸,“芸遂并失爱于姑矣”。此事中人,皆属不尴不尬之辈,而陈芸独吞苦果。沈父尤为可恶,如要纳妾,自己光明正大去办就行了,偏偏拐弯抹角要儿子去找,他想没想过儿子如何给他母亲交待?想想沈父的嘴脸都让人恶心。此事包含的恶意,即便稍明事理的村妇都能推解得出,而陈芸貌似识文断字,实则昧于人情世故,傻得可以,冒实得可以,决不可以诿过于“深受三从四德之害”这句话。我并不爱见沈复,但沈复对这件事的记述令人略生敬意。沈复必能意识到后人对此事的解读,依然不为父亲讳饰,清晰完整地记叙了此事的来龙去脉,不置一字评价,却史家般公正客观,总算还陈芸一个公道,果然也还是一个坦荡侠义的人。
   沈复的弟弟向邻妇借钱,中间作保的又是陈芸。邻妇要帐,沈复的弟弟一时还不上。沈父知晓后大怒,追问沈复的弟弟怎么回事,沈复的弟弟居然说毫不知情!瞧这乱七八糟一家子!当然,陈芸又背了黑锅。陈芸可谓自讨苦吃,在小叔子和邻妇之间瞎掺和,说不清也是活该。这陈芸要么是天真烂漫,要么是缺心眼,有句老话:“银子入了别人手,想要还得那人有。”这位小叔子借钱时想必急赤白咧如孙子,还钱时不当大爷当傻子,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纵使保人陈芸被人追逼大火烧了眉毛,又能如何!可见钱财虽是身外之物,但在处理经济问题上不三思而行,十有八九要受其害。
   为夫谋妾,因为这事发生在二百多年前,也不太值得大惊小怪。沈复的表妹夫夸自己新纳侍妾如何美丽,陈芸却不以为然:“美则美矣,韵犹未也。”并痴心为沈复物色美韵兼得的小妾,虽费尽心机寻觅到一位佳人憨园,终被豪门夺去。陈芸竟为此“血疾大发”,药剂也不起作用,终至“时发时止,骨瘦形销”,令人扼腕!为老公找小三这种作派,现代人固然无法理解,陈芸身上“三从四德”的烙印如此深刻、骨子里的奴性,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反观同为旧时代的女性,北宋陈季常的老婆柳氏就相当了得,陈季常请客如果敢用歌女陪酒,柳氏就以棍棒砸墙,搅散老公宴席,此即“河东狮吼”之由来。胡适的妻子江冬秀更是刚烈,听说老公在外有情人,手执剪刀猛追胡适;三寸金莲追不上,把剪刀当飞镖直扔胡适面门!数十年后提及此事,江冬秀仍恨恨不已,当着朋友的面,还要挥起拐杖打胡适。陈芸自然无法和这两位相比。
   再说沈复。沈复到广州做生意,陈芸大力支持,“亦自办绣货及岭南所无之苏酒、醉蟹等物”。沈复到了广州之后,不到十天,所带货物便已售尽。沈复说:“余四月在彼处,共费百余金,得尝荔枝鲜果,亦生平快事。”沈复在广州这么长时间,花这么多钱,他究竟在干什么呢?他开始“浪游记快”:吃喝玩乐找妓女。这个妓女叫喜儿,沈复挑选喜儿的原因非常动人:这个幼嫩妓女“身材状貌有类余妇芸娘”。更离谱的是,沈复把喜儿带回自己的寓所玩乐时,撞见了一个如牛二般泼皮的无赖,差点被讹诈了钱财,好不狼狈。沈复说整个“扬帮”(妓女来自扬州)的妓女都认识他,并为自己在妓女中的好人缘而沾沾自喜。而沈复的妻子儿女生活又当如何?此时他们都寄住在朋友家,女儿七岁,儿子六岁,每天“商柴计米”过日子。沈复没法和西门庆比,西门大官人有的是银子,傍上他的一律锦衣玉食。而沈复呢?用他自己的话说:“多情重诺,爽直不羁。”这就是沈复“浪游”的本钱。让人大不以为然,甚至有点齿冷。丈夫立于世,必定要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当,济世情怀就算潦倒不可缺,放纵之心即便富贵不能有。明白什么才是荣光,什么才是羞耻,履正远邪,光明坦荡,这才是立身处世之本。姑妄揣测沈复写作此书之用意,也许如卢梭写《忏悔录》,立此存照,以警世人。
   沈复绝对不是令人欣赏的人,可为鉴戒。沈复的一位所谓“友人”,某次手头困窘,要借“五十金”高利贷一一“五十金”究竟是多是少?在当时购买力如何?意味着什么?一概不清楚,沈复作了担保。而所谓朋友“挟资远循”之后,沈复居然还不起,而后被迫也携妻“远循”,抛家弃子,父怒弟怨,可见五十金不是小数目。此时为嘉庆五年,沈复三十九岁而如顽童。夫妻二人屡次为人担保,皆夹缠不清。而贷款人跑路之后,沈复作为担保人,也只会逃跑,并且略有小钱该花就花、该借就借,绝对不说还贷,好像担保一事和他无关,不知诚信为何物。去求朋友时,“衣敝履穿”,鞋子都是大洞,都不好意思进衙署。朋友见他苦寒,“慨助十金”。到了如此境地,沈复“归途忽思虞山之胜”,便搭船去了虞山;又“怀青铜三百”,去游“虞山最佳处”。借钱也罢,要饭也罢,也要游山逛景,直如丐帮帮主,无法想象沈复是种什么人!沈复一生穷困潦倒,妻离子散,做人行事貌似豪侠义气、风流倜傥,其实无担无当,外不察人,内不省己,连为他叹息都不值得。
   沈复把这些遭遇多归于六记之“坎坷记愁”,坎坷何来?愁又何来?究其根源,可总结为“财色”二字。二百年后的你我,又何尝不是在劫难逃,正在这两个字里挣扎呢!我无意关公战秦琼般评价二百多年前的沈复,我更无意站在道德的高度来评价他人,只有对子侄辈的私心,哪怕有一点借鉴,也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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