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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读后感

2021-04-18 12:20:02  本文已影响人 

《死水微澜》读后感


01

自信不自大 自知不自卑

高2019级2班 余孟萱

刘三金与邓幺姑是众多女性角色中的一拨独特的存在,她们较钟幺嫂多了几分姿色美貌,较祥林嫂多了几分自信,较杜十娘多了几分清醒,较窦娥多了几分泼辣。这两个角色有诸般不同,可是却拥有相同的优点——自信而不自大,自知而不自卑。

自信,是指拥有一份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同样的祭祀场景,同样被质疑嫌弃,祥林嫂“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因为她始终都把自己寄托在旁人的看法当中,她把自己的“干净”寄托在别人让她捐门槛后别人的认同上;而邓幺姑则不然,“太太也太认真了,我身上是干净的呀!我们顾家敬祖宗的菜,还不是我做?”这一番话,我初读时感到震撼。一是惊讶于她的直率竟能到这地步,将这类放到现在都有些讳莫如深的话题摊开到明面上说清楚;二则惊讶于她对自己的认同,不顾当时社会的繁文缛节,也不管旁人的闲言碎语,如此的强烈而坚定。

又比如刘三金对于自己是妓女的事情十分坦然,而面对陆茂林“滥货”的评价,她也是毫不客气地一拳打过去,在罗歪嘴道出她的心里话“滥货不滥货不在别人口里,自己明白就行”之后,还能自我调侃是“正经女儿”,这样的坦荡率真,也正是她自信的表现。

而自我认同感强常常会导致自恋或者自大,但她们二人的清醒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这就是自知。

苏格拉底曾说:“认识自己,方能认识人生。”邓幺姑对自己的认知经历了陷于少女憧憬难以自拔和从梦中完全醒来的过程,她曾不顾自己是乡下农村女子的身份,宁肯做妾也要嫁进成都的大户人家,但在经历韩二奶奶去世、嫁给蔡傻子、爱别离罗歪嘴后,她跳出了对成都的心魔和爱情的痴锢,会算计好一切嫁给顾天成来换取利益。这是一个少女对自我与外界认知的从懵懂到清晰的成长历程。而刘三金则是开场满级的清醒人,她非常明白,自己极难找到一个真正的“归宿”。因为“就只说到嫁人,没力量的,不说了,娶不起我们。有力量的,还需要通皮,还需要有点势力,那才能把我们保护得住,安稳过下去。但是这种人有良心的又太少,我们又不敢相信。”所以比起杜十娘最终怒沉百宝箱的无奈之怒,刘三金可以全身而退,正是因为她深知自己的出身,不做爱情至上的那般美梦。

但自知便是承认人无完人,承认自己的短处。而人天生是向往完美的,这常常导致面对自己的短处钻牛角尖,将自己缠进画地为牢的心茧。但自信是这种毛病的一剂良药,眼中容得下自己的短处,却更愿意看见自己的长处,可谓是立于不败之地。不过这样的认知说起来容易,世间真正做得到的又有几人呢?

02

今昔青羊宫

高2019级12班 唐雪滢

周末的时候正赶上读《死水微澜》青羊宫一段,又想着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竟没有去过青羊宫,实在是惭愧。于是我在周六下午来到了青羊宫,看看如今的青羊宫和百余年前的有什么变化。

在读书的时候便觉得青羊宫很气派,香火很盛,人应该不少。但在印象中,每次乘车路过青羊宫时,都显得有些冷清,至少是没书中描写的那样热闹。周六到达时,里面只有寥寥几人,或许是下雨的缘故。但这本来不好的天气,竟给青羊宫内多增了几分神奇---墙外是一条大路,路上车水马龙,(这就跟书中的那条小路截然不同)对面高楼林立,写字楼,住宿楼……不远处是省医院,也是人来人往之地,但墙内却是只有身在深山之中才能感受到的一片清净,不想在闹市里也能有这样安谧的一隅。天下着小雨,打在青石板路上,雨滴挂在树叶上,空气里的清新,正如朱自清先生所写:“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虽然人不多,但建筑也还是颇为气派的。进去之后不久便可看到第二重大殿,混元殿。再往后便是其主殿,三清殿。唐王殿须拾级而上,而在唐王殿脚下,竟是一个茶社,还有好些老年人在喝茶闲谈,(我爷爷爱喝茶,听他说他们原来也常常到这里来喝茶)果然成都人是很闲适的,只要有适合的地都能被改造成玩乐的好去处。书中的青铜羊现在仍在,书中写道,成都人经常在过节时来这里摸青铜以求消灾。这点不假,那铜羊的大半个身子已经锃亮反光。据说清末民初的青羊宫灯会规模比现在大好几倍,人们看灯会,赶花会,拜李老君,摸青铜羊,大人小孩皆大欢喜。

青羊宫没有了百余年前的熙攘与繁华,但多了几分安宁与神圣,能让每一个走进大门的游人---不论信教或不信---都能寻一份心安,我想,这也是它在闹市里最好的意义。

03


那年·那地·那人

高2019级2班 张誉瀚

一剪闲云一溪月,一程山水一年华。一世浮生一刹那,一树菩提一烟霞。

——题记

这段时间,班上在组织共读《死水微澜》,里面的女主人公邓幺姑自小便对成都无限向往。读到她的这种对成都的痴迷情感,我不由自主地将她和自己进行比较,一经比较,惊喜地发现,在她身上也能找寻到我的影子。一个普通学生和一个活色生香的小说女主,跨越时间的纬度,跨越性别的沟壑,竟然在同一个地方生发出相同的情感。我想,这也许就是《死水微澜》有血有肉,不愧为经典的原因吧。

少年不识成都味

小时候经常到成都玩,锦里、杜甫草堂、动物园、科技馆都曾经留下过我的足迹。或许是孩童时记忆不佳,这些地方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只是自己记得去过那里,但那些景象都已经模糊不清了。我想,也许是因为当时没有通高铁吧,给我这个不喜欢坐车的懒人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我至今仍记得我小时候去成都玩“必备”的哭丧脸,现在想来仍十分好笑。

大概是初中的时候,乐山和成都之间的高铁通了。恰巧当时很喜欢打篮球,阴差阳错地进了乐山市队,因此,曾经好几次随队到成都交流、比赛。那时的我已经逐渐明晰世事了,但仍未离开物质,看待事物仍浮于表层,只知道成都有好大的体育馆,成都的房子好高,成都地铁好方便,成都的……后来,省运会结束后我离开了市队,此时也马上初三了,这时的我才第一次听说有“四七九”这样的学校,好在当时我已经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便马上投入到了“四七九”的自招考试当中。后来也经常一个人坐高铁来回成都补课,常常下午刚放学晚上就跳上了去成都的高铁。成都在我的脑海里成了“疲惫”的“代言人”。

再后来,由于英语的重大失误,我最终也遗憾地与九中失之交臂,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川附。自招的失利,以及好多初中同学都去了“四七九”的不甘,都让我对这个城市的好感直线下降。在高一上学期时对周围一切似乎都或多或少有一种排斥、放不开的杂念,这种杂念也一直影响着我,不仅在学习上,更在日常生活中,直到高一下期,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

那刹那,心田,陌上花开

那是期末考试后的一天,班上同学大多都相约出去玩。我因为有竞赛课,只好选择留校,在刚考试完的那一天,我所有关于学习的东西都不想碰,想到既然无事可做,那不如我也出去玩吧!约了平时玩得好的朋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在成都“自由”地玩了。

那时是盛夏,天空没有一点云,满街的行道树反射着刺眼的光。走在街上,高耸的大楼让人觉得无比压抑,道路十分嘈杂,让本来就不安的内心更添浮躁。那时的我甚至想回学校去了!一路上我沉默寡言,想要早早度过这漫长的煎熬。现在想来,真的是可笑至极,不过还好,我还是留了下来,迎来了可爱的傍晚,也迎来了成都最可爱的时刻。

盛夏的夜晚是清爽的,时时泛起的微风抚慰着我烦躁的心情并使它平静下来。我开始欣赏夜晚成都。走上廊桥,凭栏远望,灯光、流水、倒影映入眼帘。“灯火家家市,笙歌处处楼”,分色的灯光将河岸照的透亮,桥体的拱洞被金黄的灯光照亮,灰瓦青砖也在夜色下被映衬,又透出一丝古意。廊桥、酒吧、亭阁倒映在流水之中。水上的世界喧嚣热闹,水下的世界迷幻寂静。我仿佛看到了那在水里招摇的水草,也仿佛看到了灯火阑珊处的人儿,我似乎看到了所有的过往……周围游人如织,但每个人都从容自若,平日里的嘈杂浮躁都被他们抛诸脑后,此时此刻,在斑斓的夜里,所有人都一样。

那刹那,心田,陌上花开!我突然萌生了一些对成都从未有过的情愫。这种情愫十分微妙,而且,我想,只有和我有过一样经历的人,才会滋生这样的情愫。那时的我终于体会到了成都的包容与闲逸,自在与渺慢。

光年流转,岁月变迁,我们都是这世间的一小粒。许多人,信步去看一场花事,渡船去赏一湖春水,从一座城到一个镇。一路风尘,有人将闲云装进行囊,有人将故事背负肩上,他们都在寻找那个属于心灵的原乡,可匆忙之间又忘了来路,不知归程。成都,如同一位包容的慈母,收容着我们这些流浪的游子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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