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文/高顺
初次邂逅余华的《活着》还是在大学的时候,读后只是感觉福贵的命运太过悲惨,同时又痛恨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步入社会几年后,遭遇生活的变故,再次翻阅《活着》,觉得这真是一本有生命的书,它会使人心中产生热切的期盼,那种对生命的渴望会让人落泪。
《活着》讲述了一个小村庄里的一个小人物福贵的一生。年轻时候的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他最大的爱好是进城赌博,所有人都知道一旦沾染上这种恶习,输光家产是迟早的事,浪子福贵怎么会知晓其中的利害,最终在龙二的诱骗下把家财输个精光。田地没了,雇工没了,房子没了,他从此不再是少爷。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父亲接受不了打击,不久便郁郁而终。贤惠美丽的妻子家珍怀着孕被岳父强行带走,留下年迈的母亲和少不经事的女儿凤霞。让人欣慰的是后来家珍带着几个月的儿子有庆重新回到了这个破败的家。日子再苦,有家人的陪伴总是甜的。
可是不幸再次降临,福贵为了给母亲买药,被国民党抓了当壮丁,在枪林弹雨下九死一生,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命运的垂青终于在两年后回到家乡。但是等候他的是母亲去世的现实,也许是没钱看病吧,也许是忧思成疾吧,也许是上天不忍得母亲再受苦吧,这位可怜的母亲还是没有等到她心爱的儿子回来。双亲均不在世了,福贵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四口终于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可命运总是喜欢给他开玩笑,聪慧可爱的凤霞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善良勇敢的有庆为了救难产的县长夫人被抽血过多而死。幸好善良的凤霞被同样善良的二喜仰慕,二人喜结连理,那段日子恐怕是福贵生命中最为温暖美好的时光了吧。好景不长,凤霞因难产而死留下外孙苦根,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横死,就连年幼的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年老的福贵和同叫福贵的老黄牛。
读到有庆的死时,我真的心都碎了。心中极为悲痛,怨恨作者笔触无情。县长夫人难产,学校组织学生们献血,所有同学的血型都匹配不上只有有庆能够匹配上,有庆是多么骄傲啊!天真的有庆还希望多抽他的血,可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孩子,可恶的医生却对他下了死手。是啊,谁会在乎一个贫苦家孩子的生命呢?就是死了也不过赔点钱罢了,反正他爹没本事掀不起来什么大花大浪。谁在乎呢?只是可怜的有庆再也不能光着脚丫跑着去上学了,再也不能提着小篮为他的小羊割草了,再也不能参加长跑拿第一名了!我再也见不到他那因第一次吃糖而涨红的小脸了,我可怜的有庆!有庆的血被抽干的同时我的心仿佛也跟着死去,每抽一管血都像是在我的身体上割下一刀,那种痛苦和绝望,我想每一位做父母的人都能感同身受。可悲的是有庆救的是战友春生的女人,福贵不仅不能报仇,还要隐瞒着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只有福贵自己默默承受,试问这世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吗?
抛开历史的因素,远离动荡的年月,把目光聚焦在“活着”本身。生命的意义终究是什么?是生命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还是余华所说的“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有关生死的大问题对于年轻的我来说实在不敢轻易谈论,唯恐亵渎了生命。每个人对生命都有不同的定义,福贵经历接二连三的打击,依次亲手埋葬至亲,年老的时候还能对这些苦难娓娓道来,就像讲述着别人的故事。我想换作任何人都会崩溃吧,死很容易,活下来却很难,正是由于活着的不易才会显得弥足珍贵。当呱呱坠地的那刻起,生命就注定是一次单程的旅途。有阳光明媚,亦有乌云密布。有繁花似锦,亦有枯枝败叶。有顺风顺水,亦有浪急滩险。当命运发生巨变,当苦难席卷而来,愿你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有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的坚韧,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勇气。因为这世间的种种与生命放在一起都显得渺小和无足轻重。仅仅是活着就应该知足和感恩。活着,真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