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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

2021-01-24 09:35:01  本文已影响人 

  《远大前程》又名《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教育小说,该书主要叙述了孤儿皮普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1

  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英文原著里(牛氓、苔丝、傲慢与偏见、小镇畸人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是最棒的一部。

  从语言上看,有着生动的排比、倒装句式;细致入微心理描写,非常到位而又漂亮的形容词...

  情节上由于篇幅的限制,自然不能做到百转千回,柳暗花明的,但关于保护人的身份和Joe的婚姻还着实吓了我一跳。

  另外人物性格的刻画真是栩栩如生:Pip的少年老成,多愁善感;Herbert的热心真诚;Joe的憨厚商量;Wemmick的家里工作两面作派、Mr.Jaggers的精明干练甚至一点点冷血;MissHavisham的阴暗过去带来的神经质以及Estella的冷漠高傲...

  从感情上说,Pip对Estella的情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从一开始的鄙视侮辱到后来的骄傲不屑再到最后的放下一切成为朋友,这应该是文章里最主要的一条感情线。还有关于“前程”的理解,是否成为受过教育成为绅士出入上流社会就意味着快乐和锦绣未来?到头来一场空,仍得靠着"workhard"to"dowell".

  如果你要选一部英文小说阅读,那“GreatExpectations”真的不容错过。

  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2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后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起生活,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特别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写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直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但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己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一直以来资助自己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曾经帮助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己的生活,认清自己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己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写,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后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么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表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己讨厌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助自己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己生活、现在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有趣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起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3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达到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爱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己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己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可以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不过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后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悲剧,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该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己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情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4

  大家都听说过英国的作家狄更斯吧!他可是一位著名的大作家啊!我十分佩服他,所以读过他的好几本书。前不久我又买了一本《远大前程》,我读了之后,非常有感触。

  《远大前程》主要讲了:孤儿皮普被姐姐和姐夫抚养长大,过着贫穷却温暖的生活。为了赢得美丽、傲慢的富家女埃丝苔娜的爱情,他决定做有钱的上流社会绅士。机缘巧合,他曾经帮助过的一个逃犯发财后,暗中资助他到伦敦读书,并进入了上层社会。皮普的面前似乎已经是展开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的“远大前程”在前方等着他了。于是他开始鄙视自己的出身,鄙视生活困难的亲人。向埃丝苔娜求爱被拒绝后,资助他的逃犯被抓,财产全部被没收。皮普重新被上流社会抛弃。他痛定思痛,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过了很多年,自食其力的皮普重新回到家乡,得到了自己来之不易的亲情和爱情。

  整部小说写得真实深刻,情节大起大落,富于感染力,尤其是满目“锦绣前程”转眼不见的一段,以及其后历经人情冷暖的中年皮普的形象,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个人生道理:在我们人生得志的时候,千万不能骄傲,也许哪天你就像皮普一样,满目“锦绣前程”刷地一下就不见了。,而从皮普身上我还看到了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前程才是真正的“远大前程”。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你一定要记住喔!

  《远大前程》是本好书,你也去看一下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1000字5

  我所看的《远大前程》并不是原著,而是“书虫”系列图书里的简化版。但它也记述了原著的大部分内容。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的确是一本好书,里面隐藏了许多道理,内容也峰回路转。

  《远大前程》英文名叫GreatExpectations。它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匹普,故事是由匹普在小村庄的教堂墓地里遇到一个逃犯开始的。这个逃犯叫阿伯尔·马格韦契,刚从监狱船里逃出来的,他非常饿,便威逼匹普给他拿食物。匹普觉得非常害怕,便给了逃犯食物。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逃犯改变了匹普的一生。匹普爱上了一个上层社会的女孩,从此他开始不再安分了。他羞于与自己的伙伴为伍——他姐姐的丈夫,他的好友,一个铁匠;还有村子里的其他人。当他知道有人给他一大笔钱去让他接受高等教育时,匹普非常高兴,觉得自己终于配得上那个小姐了,他离开了村子,离开了好友,他忘记了童年的那个逃犯,去伦敦学习去了。后来他发现那一大笔供他读书的钱是那个逃犯再次越狱后辛苦打工的钱时,他厌恶的全身发抖,他后悔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好朋友而去与逃犯为伍。后面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人总是希望和周围的朋友攀比,如果他们有钱,我们肯定也希望有钱,相反,如果他们很穷,那么我们却不在乎同样受穷,这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羞愧,我们只会因为比周围的朋友更蠢才感羞愧。匹普正是因为与上层小姐交流过后,感到羞愧,他才会厌恶以前和他一起的那些朋友们。假如我们未期待拥有,就不会对失去而沮丧。既然我们不曾指望富有,我们也不会因为贫穷而失望。

  懂得知足的人最快乐。对物质的追求是没有尽头的,此时需要我们有清醒的头脑去认清哪些是我们必须的,哪些是我们不必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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