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是一部世界级的文学巨著。它的出现不仅开创了拉丁美洲作家的写作先河,也把魔幻现实主意推送到到了世界文学的顶端。我本来是不喜欢写书评的,因为我感觉评价都是片面之语。夹杂着主观意识和个人情感。况且我名不见经传,怎么能对世界文学冕珠指指点点。我也好久没写东西了,毕竟文学也是让人来鉴赏的。我就想只言片语的说上几句。马尔克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百年孤独》在自己百年之后学术界对他的这部作品会有如此高的评价。他也没想到自己的作品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经历丰富,文学功底深厚。他毕业哥伦比亚大学,还参过军。他的作品有《霍乱时的爱情》。但他穷极一生,呕心沥血,书写自己缩影小说叫做《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个作品也是他曾认为自己最优秀的作品。
《百年孤独》是以神话传说近亲结婚就会生出长尾巴的怪娃娃为线索,以拉丁美洲的马孔多在20世纪的战和为背景,对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展开描写。文章中,他们有的固执,有的勇敢,有的聪明,但作者主要还是刻画他们的孤独。孤独是什么?有好多文学界给孤独的定义是:孤独是人的本质。孤独是高贵的。而在《百年孤独》中他们的孤独来自对科学的痴迷?对自由的向往?对情欲的放纵?对财富的掠夺?小说是生活的缩影,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就是拉丁美洲的孤独。个人的孤独是就是民族的孤独。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也就是人类的孤独。又回到了人的本质。人为什么会有本质,好多文学家说孤独不可战胜,学会享受孤独。既然知道孤独来自于人类的本性。人性分为肯富来特的两本书那样《人性的优点》和《人性的缺点》。孤独来自于人性的自私吧。
《百年孤独》中是怎么写他们的孤独。他们不止孤独,而且命运悲惨。他们因为孤独而放纵。几乎兽性繁衍。这不是时代的悲哀,是人类的悲哀。全篇小说以那个以近亲结婚会生长着猪尾巴怪物为线索。所有的人都被欲望所控,而且命运悲惨。唯一为了爱情产生的结合都是乱伦所致。灵验的诅咒,爱情的结晶带有嘲讽意义的猪娃娃。小说只有一个人,美女蕾美苦丝。是作者用魔幻主义手法刻画的唯一净土。她天生丽质,身带异香。魅力迷死了5个男人。但是依旧纯洁。为维护净土,作者说她架着光消失。
《百年孤独》为何孤独,因为全面小说没有爱,没有对抗孤独的法宝。没有亲情,友情,唯一的爱情还是乱伦的诅咒。悲惨的结局,让人沉思,投射人性!
也许《百年孤独》是部好的作品,可我后悔读。因为在读它的时候那个世界没有阳光,温暖,以及爱。那不是我想要的世界。我觉得人类该认识到孤独,以及人性。但也要像向日葵一样有所向往。需要积极的东西,是《老人与海》的硬汉精神,是《复活》中的救赎精神,是《魔戒》中的战斗精神,是一切美好,而积极的财富。返回读后感6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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