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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犬》读后感1000字

2017-12-27 10:30:17  本文已影响人 
《飞来横犬》读后感

这大概是我目前看得最久的一部小说了?看了将近一半的时候,感觉发展太慢了(主要是一直没发展到自己想要的那种程度..),所以就把它搁在了一边。后来大概过了几周还是一个多月,想起来了,又接着看,这才把它看完。
之前看的时候没打算写读后感来着,看完了发现还挺有感的,还是忍不住写了,反正都是自己瞎写。
在我告诉xx我要看这部小说时她就开始给我安利孙问渠,说这是她最喜欢的受balabala...所以一开始,我就是带着对孙问渠的好感去看这部小说的。不过维持我对他的好感的并不是来自xx的安利,而是孙问渠本人。
看完这部小说,我也和xx一样很喜欢孙问渠。他真的是一个优秀的人呀。正如方驰所说,一开始会觉得他懒,说话爱噎人脾气也不好,有点讨厌,可是时间久了,就觉得他浑身都在闪光,欻欻的,还挺喜欢的。特喜欢他要不就懒成蛇,要不就跟装了发条似的。
在这之前,我以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存在于古装剧中,直到认识了孙问渠。他可能是被迫学的,不过在被迫下还能学得这么好,着实厉害。除了琴棋书画没落下,他爸的技能做陶他也跟上了。也许正是因为他从小在做陶方面表现出来的天赋,他爸一直想要他继承自己的事业,对他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所以一直觉得他做不成事。而孙问渠偏偏不愿按他爸给他安排的路走,不想成为他爸的工具,坚持“走自己的路”,因此他与他爸的关系一直都不太好。被关在大山里“面壁”三年,后来甚至“离家出走”,家里断了他的经济来源。这对于孙问渠这个活了将近三十年还没有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事儿。不过他没有低头,依然坚持着自己的原则,想要活出自己心中的自己,而不是老爸想要的自己。
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话,在顺境中坚持自己的本心比逆境里走下去更加困难。我是认同这句话的。也许逆境里周遭环境太乱太差,太多困难,但只要你坚持走过这一条道,走过黑暗,走到它的尽头,就会看见光明。而顺境却不同,这里什么都是好的,你不用费力就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可就是太过安逸,反而容易迷失自己,想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也就更加困难,更别说活出自己。当今很多不算在顺境中的人都很难遵从自己的本心,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何况是在顺境里的人?要想活出自己,必须先打破现有的安逸,这份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我很佩服孙问渠的这份勇气,这份不是源于他殷实家底的勇气。
我曾说过我很羡慕黄子韬,因为他有一个条件不错的家庭,不用为生计烦恼,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活出自己。他这点和孙问渠挺像,都是在顺境中坚持活出自己的人。不同的是,黄子韬的家庭支持他这样做,而孙问渠的家庭不支持他这样做。我真正羡慕的可能不是他们不错的家庭条件,而是他们那种敢于打破顺境的勇气。如果他们俩没有出生在优越的家庭,我觉得他们应该还是会选择活出自己。
方驰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挺酷挺高冷的小帅哥?一直戴着耳机,也不怎么说话,就感觉还挺冷酷的。后来知道他还会攀岩,就成了运动型的小帅哥。其实我挺喜欢方驰这样的,运动好,成绩也不太差,又自立,感觉各方面都不错。孙问渠说,方驰比他这个年龄的人成熟。的确如此,在他面对孙问渠父亲,出柜等一系列事情中,至少在他这个年龄,他是超过了这个年龄应有的稳重、担当的。
每次看到方驰回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自己的童年,就特别能理解方驰每次回家都要跑的那种举动。那就是向往的生活吧,有爱自己,自己也爱着的人,在熟悉的地方,过着平凡的日子。岁月静好,大抵如此。
小说的最后一篇番外,是方驰送给孙问渠花园,一个孙问渠曾经提到过的花园。甜滋滋地看过程,看完后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每次看完小说,都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这篇也是,虽然结局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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